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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国盛律师 邓国盛律师,系广东圣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、律师所合伙人、律师;肇庆市律师协会第八届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,肇庆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,政协四会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,四会市“法暖万家”政协委员工作室召集人(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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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邓国盛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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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文书

置换担保物申请书

置换担保物申请书

 

    申请人:刘xx,男,汉族,19xx年x月xx日出生,住址:广东省四会市xxxxx,公民身份证号码:。

请求事项

1、解除查封原担保人刘xxx所有的位于四会市东城街道清塘xxxxx房的房屋

2、改由分别属属刘xx所有的位于四会市xxxxxx的房屋、李x所有的位于肇庆高新区xxxxx房屋作为担保,以置换已查封的原担保人刘xxx所有的位于四会市东城街道清塘xxxxx的房屋作为担保。

 

事实与理由

20169,申请人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。2016930日,贵院作出(2016)粤1284民初字190x号民事裁定书》,查封担保人刘xxx所有的位于四会市东城街道清塘xxxxxx的房屋。由于当时情况紧急,所以只得先用刘xxx名下的财产作担保。

现因刘xxx要求取回其房产,故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提供分别属刘xx所有的位于四会市xxxxxx的房屋、李x所有的位于肇庆高新区xxxxx房屋作为担保,以置换已查封的原担保人刘xxx所有的位于四会市东城街道清塘xxxxx的房屋,恳请准许!

此致

四会市人民法院

 

申请人: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   月   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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