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国盛律师,系广东圣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、律师所合伙人、律师;肇庆市律师协会第八届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,肇庆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,政协四会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,四会市“法暖万家”政协委员工作室召集人(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邓国盛律师
手机号码:13822689843
邮箱地址:dgslawyer@163.com
执业证号:14412201110597067
执业律所:广东圣禾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广东省四会市东城区卫民路骏马花园一座1至29号(首、二层)
民事起诉状(婚姻家事)
原告:陈某某,男,XX年XX 月XX 日出生,汉族,住XX市XX路XX号,身份证号码:XXXXXXXXXXXXXXXXXX,联系电话:137XXXXXXXX
被告:李某某,女,XX年XX 月XX 日出生,汉族,住XX市XX路XX号,身份证号码:XXXXXXXXXXXXXXXXXX,联系电话:137XXXXXXXX
诉讼请求:
(1)要求与被告XXX离婚;
(2)双方所生之子(女)XXX抚养权归原告(被告)所有,被告(原告)每月给付孩子抚育费人民币XXX元,计算至18周岁独立生活时止;此项合计 元?(孩子满18周岁以上此请求不写)。
(3)双方财产依法分割(分割请求的金额须明确,且明确各项财产价值)
以上总合计 元。
(4) 诉讼费由被告负担。
事实与理由:
原、被告于XXX年XXX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(自行相识恋爱),XXX年XXX月XXX日登记结婚,XXX年XXX月XXX日生育一子(女)XXX。婚初夫妻关系尚可,之后因双方性格不合,为生活琐事产生纠纷,导致夫妻感情破裂,故要求离婚。(要求离婚的理由需详细写明)
此致
四会市人民法院
起诉人(签名或盖章):XXX
X年X月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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